被冤判十三年 黑龙江费淑芹狱中患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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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费淑芹,女 ,今年七十岁, 家住黑龙江省依兰县依兰镇。是粮食系统退休工人。丈夫去世多年,和儿子生活在一起。

费淑芹

费淑芹本来应该和孩子们享受天伦之乐、安度晚年,如今却因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被非法判刑十三年,关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身心受到摧残,日前检查发现子宫肌瘤大到121毫米×99毫米。

费淑芹的丈夫年轻时因公伤离世,扔下四个年幼的孩子,小的才三岁,当时的费淑芹几乎崩溃,身心疲惫、含辛茹苦的把四个孩子养大,还供出三个大学生。愁苦、压抑的费淑芹经常路过家门忘记回家,走的天已经很晚了才想起来回家,回家时看到又饿、又冷的孩子,心酸的一家人抱头痛哭。等到孩子们都成家立业了,费淑芹已是多种疾病缠身并患有严重心脏病。在无钱也无法救治的情况下,在一九九六年九月八日费淑芹炼了法轮功,修炼不到三个月身心受益,多种疾病不翼而飞,幸福的笑容终于回到她的脸上。费淑芹炼法轮功后身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整个人变的和蔼可亲,做事先考虑别人。在孩子们的面前是一位可亲可敬的母亲,在亲朋好友的心目当中是一位值得钦佩的人。更神奇的是,炼功后无病一身轻,快七十岁的人看上去好像五十多岁。

二零一三年过新年时, 黑龙江省省长(现省委书记)王宪魁在哈同高速公路依兰至宏克力地段,看见跨线桥上悬挂的“法轮大法好”、“法办周永康”等内容的标语后,直接下令黑龙江省公安厅、省政法委副书记孙永波立案追查。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依兰县、方正县、通河县三县共六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日费淑芹被依兰县公安局非法行政拘留,同年四月十二日被依兰县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同年四月二十七日被依兰县人民检察院非法批准逮捕。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黑龙江省公安医院,非法判刑后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关押至今。被非法关押在依兰县看守所期间被迫害出现高血压、心脏病症状,曾被送往依兰县医院抢救两次,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期间被迫害致肝传染病、子宫肌瘤,送到黑龙江省公安医院,家属被勒索八千元抢救费, 说不拿钱出现生命危险不管。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依兰县法院对费淑芹非法开庭时,因长期在看守所遭迫害,在法庭上休克,被120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抢救过来后又被拉回法庭继续迫害,家属不同意继续开庭期间遭到省610呵斥,恫吓。依兰县法院阻止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使用种种下三滥手段,包括非法搜查、威胁律师,并且法警在法院门口扬言“脱下警服打律师”。这次非法庭审后,费淑芹被判刑十三年。参与迫害的有依兰县法院审判长张安克、审判员吕守方、陪审员赵丹。依兰县检察院公诉人宁岩等。

二零一五年四月,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从费淑芹存钱卡里强行刷出一千元钱给做体检费,检查结果:子宫肌瘤大到121毫米×99毫米,本人不同意做手术,监狱还无理强迫家属拿钱做手术费。还查出费淑芹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病情十分严重情况下,监狱也不许保外就医。

二零一六年九月份,费淑芹的家人去监狱见费淑芹时,监狱警察向家属要钱说给费淑芹做手术,费淑芹的家属不配合没给钱。之前家人也交过一次检查费一千元,他们已经要过多次了。

因费淑芹在家时是没有病的,是他们迫害才造成费淑芹身体现在的状况。监狱警察说费淑芹患的是子宫肌瘤,并多次给费淑芹子女们打电话要钱做手术,还在电话中又骂又损的说了很多,说不手术让家属自己承担责任等等。

家人与狱警讲理,狱警就说他们大吵大闹了,到了十月十九日是接见费淑芹的日子,他们就不让接见。

后来家人是随大流顺着人群进去的,接见完向外走的时候,走过来一个女人,是穿着便衣的,指着墙上的一张纸让家人看,上面写的是:九月份,费淑芹家属大吵大闹影响他们工作了。其实家人只是与他们讲道理,他们强词夺理说吵闹了。

她们说的与事实不符,女儿就用手机拍照,那女人不让拍,并抢手机,但没有得逞。

这时费淑芹女儿回头时看到玻璃窗里面狱警对费淑芹指手画脚的说着什么,态度很不好。费淑芹女儿就对狱警说:我母亲七十多岁了,不要对我母亲喊。因此与狱警理论。

警察又说他们吵闹了,并还说不让再见费淑芹了,女儿被狱警推了出来,狱警并骂她们“滚”,态度野蛮粗暴。费淑芹女儿出来后,又有人打电话让费的家人回去给狱警道歉,否则不让再见人。

费淑芹女儿找到狱政科郭科长说理,郭科长说给往上反映情况,家人要求不能拖太长时间,接见是正常的合法的,要求保外就医也是合法的。

现在监狱不但没给费淑芹保外就医,费淑芹被迫害的出现多种病,女子监狱不得不把费淑芹关押在老弱病残的十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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